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现场考试达证书相应等级成绩标准(含)以上,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规定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现场考试达证书相应等级成绩标准(含)以上,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规定录取:
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录取办法 1、经学校测试合格者,本着自愿的原则,我校将与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要求考生在其所在省进行高考报名,并在报考志愿时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 2.对签订协议书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报名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不含等级考试赛)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51-通讯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政编码:030619招生网站:http://zjc..cn 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2月游泳运动员国家等级标准(50米池)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男子女子男子女子50m自24.5027.2027.5031.50100m自55.501:02.501:05.001:13.00200m自2:03
(6)保险单据:专项考试期间有效的考生本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订《考生保证书》和“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保证书、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凡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审核不予通过。审核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
招生专业1、政治学与行政学(文科) 2、教育学(文科)3、汉语言文学(文科)4、体育教育(文、理科)
(二)现场确认:考生必须本人到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8:00—12:00。2、现场确认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求真楼B466室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3、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
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现场测试达证书相应等级成绩标准(含)以上,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规定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运动员,专业测试成绩现场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后,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只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且各科成绩均及格以上(含及格)。该类考生录取原则为:文化课合格,按照专
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现场测试达证书相应等级成绩标准(含)以上,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规定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运动员,专业测试成绩现场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后,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只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且三科总成绩达到180分以上(含180分)。该类考生录取原则为:文化课
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现场考试达证书相应等级成绩标准(含)以上,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规定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现场考试达证书相应等级成绩标准(含)以上,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规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