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 类考生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第一志愿报考生物学或与生物学相近的专业均可调剂。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考生。
3. 接受同等学力,且报考专业与生物学相同或相近的考生调剂。
1. 拟录取
依据招生计划及复试工作要求,按照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方向分别以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2. 如下情况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成绩(60分)+外语能力成绩(20分)+综合素质成绩(20分)
2.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要求,确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安排复试。具体情况待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后,以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录取指标数 | 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 | 第一志愿复试人数 | 拟调剂复试人数 |
| 045101 | 教育管理 | 非全日制 | 8 | 1:1.2 | 10 | 7 | 3 |
| 045102 | 学科教学 (思政) | 全日制 | 19 | 1:1.2 | 23 | 7 | 16 |
| 045103 | 学科教学 (语文) | 全日制 | 36 | 1:1.2 | 43 | 31 | 12 |
| 045104 | 学科教学 (数学) | 全日制 | 16 | 1:1.2 | 19 | 11 | 8 |
| 045105 | 学科教学 (物理) | 全日制 | 12 | 1:1.5 | 18 | 3 | 15 |
| 045106 | 学科教学 (化学) | 全日制 | 16 | 1:1.2 | 19 | 9 | 10 |
| 045107 | 学科教学 (生物) | 全日制 | 24 | 1:1.2 | 29 | 3 | 26 |
| 045108 | 学科教学 (英语) | 全日制 | 17 | 1:1.5 | 26 | 2 | 24 |
| 045110 | 学科教学 (地理) | 全日制 | 31 | 1:1.2 | 37 | 9 | 28 |
| 合 计 | 179 | 224 | 82 | 142 | |||

3、调剂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本次调剂不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接受本科专业为中医及中西医类的考生调剂。(3)考生须在收到复试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做出回复,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4)本次复试及调剂的所有通知均公布于“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中“新公告”及“研招专栏”栏目内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院校信息”栏目内,请及时予以关注。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三)坚持客观评价,以人为本。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七、调剂(一)调剂原则1.调剂考生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身心健康。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也符合我校相关学科制定的该学科对复试的基本要求。3.考虑调剂考生进入系统的先后顺序、初试统考科目成绩及专业背景。(二)调剂被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并及时确认,否则无效。未完生计划的学科,应上报缺额情况,由研究生处根据总体情况,择优调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2014年复试控制线(一区)。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门类调剂。

(一)调剂被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被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被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被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三)坚持客观评价,以人为本。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一)录取原则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学科复试细则及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录取。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点击“查看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一般情况默认是“考生已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无须再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确认。2.全部拟录取考生须在我校发拟录取通知(在研招系统上发送)后2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并回复同意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为避免错过拟录取,请在复试结束后多次登录系统查询,待录取状态栏为“考生已确认待录取”则表明已被我校待录取。3.为避免无法联系到考生,请更换电话的考生在复试期间

5、我校的复试将在3月底至4月初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按国家规定在调剂系统中发布调剂申请,并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n/的招生工作专栏或太原师范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关于复试工作的新安排,并按通知的时间前来参加复试。复试、调剂等事项咨询电话:0351-3179270、3179271。咨询邮箱:tysyyjsc@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2016年3月17日

(一)调剂原则1.调剂考生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身心健康。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也符合我校相关学科制定的该学科对复试的基本要求。3.考虑调剂考生进入系统的先后顺序、初试统考科目成绩及专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