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台州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及书面评审(一)台州学院资格审查组对所有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2018年3月16日前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二)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合格考生书面材料中的竞赛获奖情况和中学阶段综合表现评定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满分为100分),并结合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确定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8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14日。
(二)有志于从事英语、科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的师范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录取办法一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525分二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各测试组类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所报测试组类内的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在投档基准线下填报同一测试组类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
2022年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录取办法
录取(一)志愿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各专业入围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我校三位一体志愿,且报考专业必须与入围的专业对应,否则无效。我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二)成绩折算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评价成绩×4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录取办法(一)录取批次:第二批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二)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台州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三)成绩折算: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
(四)录取办法:1.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2.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3.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4.若考生综合成绩
(三)录取办法1.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2.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录取。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高考文化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台州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