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审核院校在复印件上盖章。
学院招生电话:0536-6050753/605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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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简章.pdf

(一)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组长:王传旭副组长:缪文卿刘国庆组员: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保卫处全体人员,负责考试、录取等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报名资格1.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采集信息的考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可报名。2.根据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2.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我院将组织对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已参加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考生因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已参加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考生因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已参加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类别要求。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考生报名成功提交后须按规定通过联行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每生120元),只报名未缴费者系统会默认报名不成功。考生因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免试考生需统一报名并按流程缴费,学校在确认考生免试录取资格并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一并返还报名考试费。咨询电话:0536-

(二)资格审核 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审核院校在复印件上盖章。

(二)资格审核 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审核院校在复印件上盖章。

(二)资格审核 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审核院校在复印件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