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
(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
(二)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省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四)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通过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和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学生进行资助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2、根据约定时间,本人携带(1)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准考证原件、准考证复印件到学院进行成绩复核。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校区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
邮编:262500
益都校区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318号
潍坊校区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1729号
网址:http://www.***或
http://zhaosheng.***
电子邮箱:wfhlxy@***
咨询电话:0536-
传真:0536-3278735
资助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二)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省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三)学院设立奖学金,一等奖每生8
资助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七条资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 (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二)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省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三)学院设
第十八条单独招生免试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4月10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专科)学习。
资助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二)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省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持我院录取
(五)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通过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和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学生进行资助以帮助其完成学业。【联系方式】主校区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电话:0536-传真:0536-网址:http://www.电子邮箱:wfhlxy@潍坊校区地址: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1729号电话:邮箱:wfwxzsk@青州校
第二十七条资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 (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二)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省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三)学院
27退役军人有哪些资助政策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高职专科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其它按照国家新相关政策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问答
第二十六条资助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二)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省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三)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
第二十五条资助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二)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省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