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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8 08:48:05 提问时间:2018-01-05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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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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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1)以第一作者或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2)雅思(IELTS)成绩7.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28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 中专学校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2楼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以上;(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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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考核程序

    3楼

    四、考核程序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 中专学校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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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综合考核我中心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对考生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等进行综合考核,每位考生参与直接面试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形试档案保存。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我中心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对考生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等进行综合考核,每位考生参与直接面试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形试档案保存。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我中心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

  • 中专学校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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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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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流程:(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上传登记照;

    6楼

    2、流程:(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上传登记照;(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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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指导思想

    7楼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优化招考选拔机制,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切实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注重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综合考核评价,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及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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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8楼

    三、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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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流程

    9楼

    (三)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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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直博生等招生方式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10楼

    3、硕博连读、直博生等招生方式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严格依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严格依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严格依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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