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往届生录取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五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4.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3.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