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相应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药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2.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英语及药学综合,英语满分100分、药学综合满分20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药学综合考察内容包含药理学(60分)、药剂学(60分)、药物化学(40分)、药物分析(40分)。
3.笔试参考书目及纲要见我校招生网http://zsb..cn/
1.笔试范围除面试录取通过及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退役毕业生免试录取考生以外的其他报考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
(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3.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毕业生;4.符合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和皖教学〔2016〕3号文件中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标准执行。
证书颁发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对比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
颁发证书普通专升本学生完成安徽师范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数(人)考试科目招生范围备注药学两年理学60英语、药学综合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等药学相关专业其中4名计划单列用于退役士兵
颁发证书普通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相应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药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