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7,在陕招生代码:8131。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古都西安白鹿原大学城。
学院构建以医疗美容技术专业为龙头,医学类专业为特色,管理类、工学类等并举的专业体系,下设中医美容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开设20多个专业。
学院占地面积500余亩,总建筑面积近17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图书万余册,期刊316种。拥有现代化体育馆及标准塑胶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等,校史馆和纪念馆不定期的对外,餐饮中心、超市、浴池、医院、银行等教学、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是青年学子求知成才的理想学府。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东郊水安路30号
邮 编:710038
学校网址:www.***
第六条 学校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招生委员会各部门协调等工作。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方案策划实施、招生咨询报名登记、招生录取手续办理等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综合评价考核的组织实施。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zs.***
招生咨询电话:029-82601993 82602000 82602181
第八条 我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笔试由学校教务处进行考核。 文化基础课考核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条件: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者、“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者。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至31日 (3)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为100分,其比例分别为4:4:2。 (4)考核形式及要求: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四条学院简介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古都西安白鹿原大学城。 学院构建以医疗美容技术专业为龙头,医学类专业为特色,管理类、工学类等并举的专业体系,下设医疗美容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开设20多个专业。 学院占地面积500余亩,总建筑面积近20万余平方米。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7,在陕招生代码:8131。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东郊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 学校网址:www.
第十八条1、对普通高考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赋分办法均按: A以100分计,B以85分计,C以75分计,D以60分计。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东郊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 学校网址:www.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7,在陕招生代码:8131。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