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超过20分。录取专业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七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如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院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方向为声乐、钢琴、民族器乐。
第十九条学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二十条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陕西省物价部门备案核准的标准执行。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经济学、市场营销等5个专业15000元/学年;建筑学专业18000元/学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等6个专业20000元/学年;其余专业17000元/学年;住宿费18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争先创优”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同时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学生入学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有关精神,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学院互联网域名:http://www.***,学院微信公众号:hqxy2004招生信息网:http://zs.***/招生咨询电话:029-82628201,029-82628205(传真),邮箱:xjdhq@***。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择优标准的具体细则按《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的补充细则》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天津市招生专业:英语、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汉语言文学、建筑学(学制五年)等4个专业。2018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天津市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如有与官方不一致,请以官方为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天

2018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北京市招生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1个专业。2018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北京市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如有与官方不一致,请以官方为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北京市录取分数线(2018)类型批次

2、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并与2017年退役的陕西籍士兵。填报志愿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志愿填报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2018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欢迎专升本上线考生A志愿填报我院!电 话:029- 029- 传 真:029- 网址:http://zs.xauat-hqc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2艺术类考生如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三)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三)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三)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三条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