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根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
注: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3、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体检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报名方式及时间2018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请于2018年3月1日至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2018年3月10日至29日(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除外)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和中国教育留学交流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1.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外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1.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外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1.低录取标准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1.低录取标准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录取。1.低录取标准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外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考生低录取标准为“3、3、2、2”或“3、2、3、2”。2.学习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低录取标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低录取标准(1)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
录取原则对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根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注: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3、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录取原则对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根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注: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3、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