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全面审核,择优确定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4月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在考核环节中,学校专家组对获得考试资格考生所提交的论文、专利和作品等材料,将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2.经公示无异议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5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
5月20-31日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平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到
时间:6月10日8:30-18:00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须带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刊物、著作、证书等,只出示准考证打印页面所列的材料);
(4)阳光高考平台上的报名申请表及学科特长相关材料原件一份(面试时展示给考官,现场报到无需出示,以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为主,校级奖励等一般性材料无需提供)。
考生现场报到时交验上述(1)-(3)项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考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取消考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验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现场报到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场,家长可代为报到,但须持所有材料原件。若有弄虚作假者,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考试
笔试时间:6月11日19:00-2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6月11-12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分300分,笔试150分,面试150分。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学科基础、数理逻辑、阅读写作、英语应用及问题解决等能力,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分专业类别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五)合格认定及优惠政策
学校分自主招生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类别计划数的1.5倍。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类占合格考生的40%,B类占合格考生的60%)享受各专业类别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详见下表。
合格类别专业类别录取优惠政策备注A类文经法Ⅰ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文经法Ⅱ类理工Ⅰ类理工Ⅱ类 类文经法Ⅰ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0分文经法Ⅱ类理工Ⅰ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理工Ⅱ类
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2、测试:东南大学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学科基础测试,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并打印准考证;理科考生测试科目:学科基础测试1(涵盖数学与物理知识)文科考生测试科目:学科基础测试2(涵盖数学与语文知识)测试时间:2014年3月1日上午9:00-12:00测试地点:在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和主要城市设置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
学科特长附加分认定1.加分项申请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学科特长加分认定标准(点击下载)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isms..cn/ksk/)并按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对同一名考生,各项加分的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目多个材料就高加分不累计,所有加分材料均要求考生是第一获奖人(作者)或独立获奖人(作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加分
4、名单复核:由东南大学相关学科的专家对已认定资格的考生进行复审,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确认。
(三)合格认定1.在体育测试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类)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2.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下旬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5、经东南大学综合认定合格的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江苏考生。
5、经东南大学综合认定合格的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江苏考生。
(五)合格认定及优惠政策学校分自主招生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类别计划数的1.5倍。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类占合格考生的40%,B类占合格考生的60%)享受各专业类别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详见下表。合格类别专业类别录取优惠政策备注A类文经法Ⅰ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
选拔与合格认定(一)资格初审1.学校组织专家组,分专业(类)对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进行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劳动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全面审核,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择优确定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材料名称、内容于2019年4月底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详尽公示。请考生自行关注,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选拔与合格认定(一)资格初审1.学校组织专家组,分专业(类)对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进行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劳动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全面审核,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择优确定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材料名称、内容于2019年4月底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详尽公示。请考生自行关注,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选拔与合格认定(一)初审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全面审核,择优确定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4月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在考核环节中,学校专家组对获得考试资格考生所提交的论文、专利和作品等材料,将进行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