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面試成績、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並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終依據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計畫、招生專業以及向社會公佈的辦法進行錄取。
(1)低錄取標準
除“校長推薦計畫”以內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
“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四門核心課程的分數之和須為10分(含)以上,且每門課程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
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2、2、1、1”。
(2)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需提供相關藝術類或體育專業成績和專業水準證明材料,並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藝術體育類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合格者方可錄取。
專業測試既可選擇我校在內地任一考點的藝術類專業考試進行測試,亦可在綜合素質面試現場進行測試。
(3)學習經歷參考及綜合面試情況參考
除核心科目、選修科目的要求外,學校參考考生其他學習經歷,即香港教育局和學校認可、考生本人提供的“學生學習概覽”及所填報的志願,綜合確定考生錄取專業。
錄取原則考生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通識教育四個核心科目分數須分別達到3、3、2、2。學校將根據上述成績,結合考生高中階段學習經歷和“校長推薦計劃”,擇優錄取。2018年7月下旬,通過對港免試招生網上錄取系統公佈終錄取名單,並發放錄取通知書。
錄取原則根據申請者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申請者中學期間學習經歷及面試情況,擇優錄取。先錄取第一志願填報我校的考生,錄完第一志願考生後,若我校在香港公佈的招生計畫有餘額,可以錄取第二志願考生。原則上不徵集志願。
錄取原則:1、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考生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2、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考生錄取標準為:?中國語文及文化、英語運用達到“E”級;?其他科目有兩門達到高級程度會考的“E”級;或其他科目有一門達到高級程度會考的“E”級,另有兩門達到高級補充程度會考的“E”級。3、根據報考學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或高級程度
錄取原則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中學文憑考試成績以及面試成績,擇優選拔錄取。
錄取原則1、錄取低要求除“校長推薦計畫”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低錄取標準可為:四門核心課程分數之和須為10分(含)以上、且每門課程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具體專業附加要求見招生計畫表格中附加要求說明。2、錄取原則達到錄取低要求,根據考生
錄取原則1.參加2012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應屆考生:根據香港會考成績、2012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及複試成績擇優錄取。2.參加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應屆考生:參考後附《清華大學2012年香港免試生招生入學要求》,擇優錄取。
1、錄取原則(1)低錄取要求“3、3、2、2”:四個核心科目的入學要求原則上應達到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3、3、2、2”:四個核心科目的入學要求原則上應達到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2)除個別專業,其他專業沒有附加要求,也不組織面試和復試。招生計畫招生專業見上表,各專業招生計畫不限,計畫總數為30人。
(1)低錄取標準除“校長推薦計畫”以內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四門核心課程的分數之和須為10分(含)以上,且每門課程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2、2、1、1”。
(2)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需提供相關藝術類或體育專業成績和專業水準證明材料,並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藝術體育類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合格者方可錄取。專業測試既可選擇我校在內地任一考點的藝術類專業考試進行測試,亦可在綜合素質面試現場進行測試。
錄取原則根據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面試成績、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並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終依據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計畫、招生專業以及向社會公佈的辦法進行錄取。(1)低錄取標準除“校長推薦計畫”以內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