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兴湘学院:0731-58293847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58292123,0731-58298141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0731-58293832
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58293304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
新生入校办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登记须知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教育厅〔2003〕33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实行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学校对户口迁移与否分别规定如下: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0731-58293847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58292123,0731-58298141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0731-58293832
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58293304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
新生入校办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登记须知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教育厅〔2003〕33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实行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学校对户口迁移与否分别规定如下:
一、湖南省以外迁移户口的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办理常住人口入户登记。
二、湖南省迁移户口的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办理常住人口入户登记。
三、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姓名及其它对应项目与新生录取信息必须一致,如有涂改,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方可入户。
四、为方便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建议学生将户口迁入学校;不迁移户口的,入学后根据本人需要,持身份证去学校警务室办理《居住证》登记。
五、为配合学校网格管理,所有入校新生以班级为单位登记《网格信息登记表》,院系整理后上交保卫处治安科。
六、学生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学
咨询电话:0731-58292084
湘潭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
新生自带/邮寄纸介质档案须知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纸介质档案是电子档案的基本载体,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都必须有与其电子档案相对应的纸介质档案。我院对新生纸介质档案的管理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有关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纸介质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务必仔细了解你所在省(市、区)考生纸介质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考生纸介质档案由省(市、区)招生办统一邮寄给我院,请新生在入校后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办公楼312室,联系电话0731-58293847)查询本人纸介质档案是否已经邮寄到我院;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规定考生纸介质档案由考生自带,请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当地招生部门领取纸介质档案。新生到校后在学院报到总站将档案材料交给班主任老师。
学生生活用品须知
各位新同学:
热烈欢迎你来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学习深造!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文件精神,为方便学生,学院根据专业纤检机构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的合法企业,以招投标形式组织统一预订床上用品,按照自愿购买的原则,建议新生购置由学院统一提供的合格床上用品,全套生活用品13件380元(参见“学生生活用品清单”)。
新生在学校迎新自助网中自主确定是否选购由学院统一招标采购的新生生活用品,网上自主选购截止日结束后不再变更,为了新生在军训期间内务检查的整齐统一,学院将按照学生选购的数量进货,迎新期间,新生可通过两种方式购置生活用品,一是学生到校后在指定地点统一购买,二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向学校中标合作的厂家购买。
凡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新生应主动到本院系副书记处登记批准,严禁未经检疫、低劣产品甚至“黑心棉”进入学生宿舍。若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经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更换。请不要听信其他不法商贩、无证经营个体的推销或兜售。学院将聘请省、市技术监督局专家在新生报到时对自带生活用品进行现场检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使用,以确保学校公共卫生安全!
学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学
咨询电话:0731-58292084
湘潭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
新生自带/邮寄纸介质档案须知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纸介质档案是电子档案的基本载体,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都必须有与其电子档案相对应的纸介质档案。我院对新生纸介质档案的管理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有关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纸介质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务必仔细了解你所在省(市、区)考生纸介质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考生纸介质档案由省(市、区)招生办统一邮寄给我院,请新生在入校后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办公楼312室,联系电话0731-58293847)查询本人纸介质档案是否已经邮寄到我院;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规定考生纸介质档案由考生自带,请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当地招生部门领取纸介质档案。新生到校后在学院报到总站将档案材料交给班主任老师。
学生生活用品须知
各位新同学:
热烈欢迎你来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学习深造!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文件精神,为方便学生,学院根据专业纤检机构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的合法企业,以招投标形式组织统一预订床上用品,按照自愿购买的原则,建议新生购置由学院统一提供的合格床上用品,全套生活用品13件380元(参见“学生生活用品清单”)。
新生在学校迎新自助网中自主确定是否选购由学院统一招标采购的新生生活用品,网上自主选购截止日结束后不再变更,为了新生在军训期间内务检查的整齐统一,学院将按照学生选购的数量进货,迎新期间,新生可通过两种方式购置生活用品,一是学生到校后在指定地点统一购买,二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向学校中标合作的厂家购买。
凡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新生应主动到本院系副书记处登记批准,严禁未经检疫、低劣产品甚至“黑心棉”进入学生宿舍。若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经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更换。请不要听信其他不法商贩、无证经营个体的推销或兜售。学院将聘请省、市技术监督局专家在新生报到时对自带生活用品进行现场检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使用,以确保学校公共卫生安全!
来校路线:1、长沙火车站—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到火车站对面的长株潭汽车站乘公共汽车至湘潭长途汽车站(时间约为60分钟),到达湘潭长途汽车站后过马路坐6路车可直达湘潭大学南门,往西前行可进入校园(或直接打车至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长沙火车南站(高铁站)—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路线1:从长沙火车南站下车便有大巴直达湘潭长途汽车站(20分钟一趟),到达湘潭长途汽车站后过马路坐6路车(或乘坐出租车)到湘潭
3、湘潭火车站—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路线1:火车站出站坐13路公交车,可直达湘潭大学南门,但车程较长。路线2:乘坐出租车直达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车程15分钟左右。
其它。学院为每位新生预注册了校园网账号和湘潭大学邮箱账号,方便同学在校期间使用网络及信息联系,详情请访问湘潭大学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http://nic..cn/)。
新生服务网上注册流程新生服务网上注册流程请关注服务网上通知,并按照要求完成相应事项。
1、长沙火车站—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到火车站对面的长株潭汽车站乘公共汽车至湘潭长途汽车站(时间约为60分钟),到达湘潭长途汽车站后过马路坐6路车可直达湘潭大学南门,往西前行可进入校园(或直接打车至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1、学费:专业类别专业名称学费(元/年)文史哲理类英语、德语、日语10800汉语言文学12420经法教管类工商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11000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12650工科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1120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2880艺术与新闻传播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新生应缴学杂费由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三部分组成。1、学费:专业类别专业名称学费(元/年)文史哲理类英语、德语、日语10800汉语言文学12420经法教管类工商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11000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12650工科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电子信息
5、湘潭长途汽车站—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路线1:到达湘潭长途汽车站后过马路坐6路车可直达湘潭大学南门,往西前行即可进入校园。路线2:乘坐出租车,车程15分钟左右,车费约20元。以上公交车票价皆为2元。2018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新生报到流程说明
咨询电话湘潭大学兴湘学院:0731-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0731-湘潭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0731-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017年8月湘潭大学兴湘学院:0731-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0731-湘潭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0731-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
咨询电话湘潭大学兴湘学院:0731-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0731-湘潭大学兴湘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0731-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湘潭大学兴湘学院二〇一八年八月新生入校办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登记须知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教育厅〔2003〕33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实行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学校对户口迁移与否分别规定如下:湘潭大学兴湘学院:0731-湘潭大学计划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