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院统一的录取规则,主要投放到上线生源多、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8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福建省招生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财务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广告学等7个专业。2018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福建省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如有与官方不一致,
2018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安徽省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广告学等5个专业。2018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安徽省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如有与官方不一致,请以官方为准)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安徽省录
2018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浙江省招生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6个专业。2018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浙江省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如有与官方不一致,请以官方为准)湘潭大学兴湘学
2018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江苏省招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广告学、财务管理、制药工程等5个专业。2018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江苏省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如有与官方不一致,请以官方为准)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江苏省录取分
第三条招生计划学院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院统一的录取规则主要投放到上线生源多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答案来源于2021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招生章程
4.湘潭大学兴湘学院的招生序列与录取规则?答:学院2018年面向全国16个省(市、区)招生,其中在湖南和陕西的录取批次为本科三批,浙江实行分段录取,山东、海南、江苏、安徽等其他13个省(市、区)为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录取,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省教育厅统一划定。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考生志愿、综合素质和身体健康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条学院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1.母体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2.学院设立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落实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有关招生的决议、决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3.湘潭大学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政策的贯彻和招生录取原则的
7.湘潭大学兴湘学院的招生工作程序是如何安排的?答:2018年学院共安排25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招生1463人。学院招生工作程序安排如下:(一)高考成绩、录取分数线公布后,欢迎考生及考生家长来人来电咨询。咨询地点: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办公楼3楼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二)在各省统一安排的填报高考志愿时间,填报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志愿和相应专业志愿。湖南省本科三批志愿填报
2、网上支付宝自助缴费。请于2018年8月28日中午12:00前登陆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cn/),选择“学生缴费平台(兴湘)”,输入姓名和学号即可选择支付宝缴纳应缴学杂费。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缴费成功的同学,学校自助迎新网会给予学费已缴清的标志。学杂费收据将在新生入校一个月后由兴湘学院学工办统一领取并发放。批量代扣或网上缴费不成功的新生,在入学时到计划财
第三条招生计划学院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院统一的录取规则,主要投放到上线生源多、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