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第三条学校全称:咸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722,在陕招生代码:802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属于专科办学层次,只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秦都两个校区,占地824余亩,另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262人,高职学生1494人,留学生26人。
学校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有本科专业55个(师范类专业19个、非师范类专业36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教职工1237人,其中专任教师79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3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职工122人。
学校坚持对外办学,高度重视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赴菲律宾、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项目,赴新加坡幼儿园任教项目,赴韩国东亚大学游学活动项目、交换生项目,赴泰国汉语教学见习项目,“2+2”“3+1”赴美国留学双学位项目,为学生出国留学、实习实践搭建平台。
第五条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校现有渭城、秦都两个校区,高职办学地点位于秦都校区。
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 邮编: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 邮编:712025
学校网址:www.***.cn
第六条学校成立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的制订,组织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学校高职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及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实验室管理处、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实施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学校高职综合评价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sb.***.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33587688
第八条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
第九条2018年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由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报名对象
联系电话:029-33720888
线上咨询:(QQ群)
招生信息网:http://zsb.xync.edu.cn/
微信公众号: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
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附件: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高职综合评价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
2021年3月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专业类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
| 旅游类 | 旅游管理 | 三年 | 文史 | |
| 教育与体育类 | 学前教育 | 三年 | 文史 | |
| 应用英语 | 三年 | 文史 | ||
| 汉语 | 三年 | 文史 | ||
| 旅游类 | 旅游管理 | 三年 | 理工 | |
| 教育与体育类 | 学前教育 | 三年 | 理工 | |
| 应用英语 | 三年 | 理工 | ||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理工 | |

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陕西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精神。(二)坚持“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报名组(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成员部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财务处)组织考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负责申请入学考生信息下载、审核;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工作。

2.测试安排(1)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2)考试地点: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日期考生类别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3月24日“普高生”8:30-12:0013:30-17:30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三校生”8:30-10:30文化基础测试(100分)13:30-17:30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第十四条综合评价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及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储备、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兴趣爱好及专业技能等。“三校生”文化基础测试: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题),试题命题范围不超出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命题大纲。

联系方式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邮编:712000秦都校区: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邮编:712025学校网址:www..cn招生信息网:http://zsb..cn招生咨询电话:029-,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收费标准:美术教育专业9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空调四人间,1200元/生?年(带卫生间);1050元/生?年(不带卫生间)。

第三条学校全称:咸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722,在陕招生代码:802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属于专科办学层次,只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12号有关规定确保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咸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