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试(一)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
四、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未取得认证证明的考生须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批准后方可准予考试。
(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七、体检我校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统一进行。
五、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国际商务、法律(法学)、教育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等8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二年。
一、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按2015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拟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实际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延边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试行)》进行调整。
五、复试我校根据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三)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四)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六、复试(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请提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查询。(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三)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四)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