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剂原则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向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如下: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调剂专业必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3.公共课考试科目原则上相同,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四、复试内容及要求1.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复试考生名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3.复试形式复试由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三个部分组成(总分300分)。(1)专业课笔试:时间120分钟
3.复试形式复试由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三个部分组成(总分300分)。(1)专业课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以学院招生简章为准,由各分院统一组织;(2)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及思维能力等,由各分院统一组织;(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的听力水平、口语表达以及翻译能力等。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以学院招生简章为准)由各分院统一组织;(5)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五、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1.复试报到程序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各分院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学科教学的考生,按专业去相关分院办理),资格审查影响考生的是否录取,分院要严格进行学生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2.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院(系)填写《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填写《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
4.录取(1)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5)逾期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6)应届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首先在各分院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审核,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名单为准。
1.复试报到程序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各分院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学科教学的考生,按专业去相关分院办理),资格审查影响考生的是否录取,分院要严格进行学生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
2.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院(系)填写《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填写《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前学校发放已签订的就业协议,在职考生应提供定向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严把资格审查关,做到“一个考生不少,一个环
二、复试时间2018年4月17日-19日
四、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批复试时间:4月10日~12日(以接到第二批复试通知为准)。具体复试安排根据调剂情况,另见复试日程安排。
5.复试时间安排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27日~29日(以接到第一批复试通知为准);第二批复试时间:4月10日~12日(以接到第二批复试通知为准)。具体复试安排根据调剂情况,另见复试日程安排。四、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相关要求执行。五、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1.复试报到程序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各分院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学科教学的考生,按专业去相关分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