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到证件:凭玉林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初中起点的定向师范生未办身份证的凭户口簿)报到。
13.学生保险: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有以下两项保险为学生提供保障。(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已将在校大学生纳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所有新生均应参保,学生按自治区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保费,参保后可在校医院(医保定点医院)或校外其他医保定点医院享受医疗保障。根据桂人社发【2013】52号文件规定,此项收费纳入学校代收代缴项目,学校将于12月底统一代收。未参保的学生,在校期间因疾病
8.户口迁移: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本人决定。需要把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在开学报到二个月内办理,逾期恕不办理。办理户口迁移应注意以下事项:(1)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管辖户籍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2)请核准户口迁移证上的户籍信息;(3)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请在左上角写上身高、血型,右上角写上班别、学号)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学校保卫处。(4)户口迁移地址:(广西)玉林市玉林师范学院。辖
11.住宿和生活用品: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床铺规格:长2米,宽0.9米,高1.3米;请自带床上用品和其他日用品。
15.教材:学校已为新生统一预订了第一学期的教材,学校不代收教材费,由新生入学后以班为单位到学校教材供应点自行购买。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仔细阅读《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如需办理助学贷款,请到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2)学校将于新生报到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需认定的学生在报到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表需经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并盖章确
2.接站点:火车站(9月7日15:00至9日22:00),汽车总站和东郊汽车站(9月8日8:00至9日22:00)。在非接站点到达的学生请自行前往学校;乘飞机来校报到的新生,请乘坐目的地为南宁吴圩机场的航班,再换乘“机场---玉林(东郊汽车站)”的专线大巴。
3.报到地点:本科新生(含本科小教全科生)请到东校区(教育东路1303号)报到;专科小教全科生请到西校区(教育中路299号)报到。
12.体检复查: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9.考生档案:请到原毕业中学提取密封好的个人档案,在报到时交所在二级学院。如考生档案由县级招办或毕业中学统一邮寄,请报到时向所在二级学院说明,学生个人档案中的高中材料应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