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发表的论文、专利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学院留存复印件)。 待9月28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欢迎校内外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该系统填报我校。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经面试合格,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我校则认为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将不能取消待录取状态,并应及时到研招办(世纪楼402室)领取《调档函》、《体检表》等材料。 各学院科研科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学院名称科研科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16 学校名称:燕山大学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咨询电话:0335-8057674、8058194、8067984(开通时间:3月22日-4月2日)

2、往届生均须带: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底色不限); (4)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均可)(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为MBA)、公共管理硕士(以下简称为MPA)考生此项不做要求); (5)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要求实事求是,无固定格式); (6)与面试打分相关的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于不真实的证书、证明、鉴定等,何时发现问题何时处理(包括取消学籍)。大三学生(五年制大四学生)不得参加复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报到时,还须携带入伍证、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燕山大学和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应届生除外)复试报到时,应到报考学院领取《调档函》,在确定被拟录取后,带回所在学校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调取档案,并按规定时间交(寄)到报考学院档案接收部门。 4、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在加分后能够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勿滥,确保我校招生选拔质量。

2、复试形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为320分,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见《燕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音乐类、美术学、体育类专业课测试由报考学院安排;外国语专业专业课笔试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适当延长,以复试准考证时间安排为准)。 (2)外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非外语专业考生按初试外语语种考核,侧重于阅读理解;外国语专业考生不参加此项测试。 (3)面试,由各学院组织,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潜质、创新精神

5、复试考生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各学院应认真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籍验证材料,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交验)等材料,判断是否为同一人。 (2)审查考生的学历和毕业年限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允许大专毕业且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报考外,其他专业均不招收专科学历考生,且没有毕业年限要求。 (3)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

二、考生须带材料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须带: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底色不限); (4)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所在学校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要求实事求是,无固定格式); (6)与面试打分相关的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均须带: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

三、复试条件及要求 1、实行差额复试,一般按差额比例150%划定复试分数线。 2、学术学位各专业、专业学位各领域按一志愿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在国家分数线上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后一名并列时,均可进入复试)。 3、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对于有推免生的专业(领域),确定差额人数时,应将计划招生人数减去推免生人数后再乘以差额比例。 4、一志愿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向我校调剂的考生应满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我校设置的相应专业调剂条件,才有资格被调剂并参加复试。 5、复试考生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凡未经资格审查

一、复试安排及流程 1、3月27日(周二)全天报到(8:30-16:00),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调档函》(或《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复试准考证》。 各学院报到地点和联系电话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东校区机械馆J3(0335-807478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西校区材料馆B425(0335-8074780) ◆电气工程学院:西校区电气学院A101(0335-8387567、807488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东校区信息馆401(0335-8047606) ◆经济管理学院:西校区第五教学楼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