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时间:8月30日--8月31日。
2、报到时须持以下资料: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高考纸质档案和8张一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专业)。
3、高考纸质档案提取,由新生个人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
4、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注明姓名、考生号、录取专业、请假原因及本人和家长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请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第一部分新生报到1.报到时间:2018年8月25日-26日(8:30-16:30)。2.资格审核:新生报到时须持三种有效证件: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准考证丢失,须由当地招办出具附有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数码照片且加盖公章的证明)、正式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须持户籍证明或临时二代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核。山东、江苏、陕西书法学、江苏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除以上三种证件外还须持校考合格证。所有证件
第一部分新生报到1.报到时间:2018年8月25日-26日(8:30-16:30)。2.资格审核:新生报到时须持四种有效证件:录取通知书、高职毕业证(原件)、专升本准考证、正式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须持户籍证明或临时二代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核。所有证件必须齐全,不接受代办。3.报到时需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用于办理体检、公寓住宿、注册登记等。4.学生入校时,学生及家长须与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提前用传真(029-)或特快专递向学院招生办请假,请假须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院系、专业、省份、事由等,请假时间原则不超过两周。逾期无故不报到者,学院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其他事项1、为明确学生在校期间的有关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学院有关规定,需由学院、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三方共同签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管理与自律责任书》(一式三份)。请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字后,在入学报到时交报到注册处。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每生随寄一份《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按要求落实有关事项,入学后交班级辅导员。3、新生在来
5、交费方式:(1)、受理现金及银联卡(不含信用卡)(2)、直接向学院账户汇款交费户名: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电子城支行截止汇款日期:2018年8月27日,汇款时请备注姓名、录取专业。
党、团关系转接1、新生党、团员须自带组织关系相关材料来校报到。2、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所在地县(区)以上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党委”。在转接组织关系时,须携带加盖公章且已密封的本人入党档案,入学后以班为单位统一收集交学院党委。党组织关系须在入校后一个月内办理完转接手续,过后不再办理。3、团员须自带原中学团委转出的加盖公章密封团员档案和团员证,入学后以班为单位统
收费及交费方式1、学费:文法财经类17000元/人/年,理工类19000元/人/年;2、住宿费:八人间2300元/人/年,六人间3100元/人/年,学生可自愿选择住宿标准;3、代办费:1223元/人·学年,包含教材费、保险费、军装费、体检及防疫接种费;4、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联〔2008〕168号)及《陕西省质量技术
户籍关系1、根据西安市户籍新政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新生如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可在入学后统一在辅导员处登记办理。3、西安市十区(碑林、新城、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闫良、长安、临潼、高陵)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农业户口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郊县新生办理落户按第2条办理。
(2)、直接向学院账户汇款交费户名: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电子城支行截止汇款日期:2018年8月27日,汇款时请备注姓名、录取专业。
报到1、报到时间:8月30日--8月31日。2、报到时须持以下资料: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高考纸质档案和8张一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专业)。3、高考纸质档案提取,由新生个人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4、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注明姓名、考生号、录取专业、请假原因及本人和家长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请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