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明确学生在校期间的有关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学院有关规定,需由学院、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三方共同签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管理与自律责任书》(一式三份)。请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字后,在入学报到时交报到注册处。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每生随寄一份《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按要求落实有关事项,入学后交班级辅导员。
3、新生在来校途中和报到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请勿将行李和费用等交于他人代管、代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区县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对于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每个新生都能按时、顺利入学。
5、新生报到期间,我院在西安火车站设有临时接待站,报到新生可乘接站车到校。
6.来校路线:火车站乘40路终点站下车即到,或乘308路、604路、300路终点站站下车即到,或乘地铁三号线丈八北路站出站向西1000米即到。
希望以上介绍能给你的顺利入学带来便利,如需帮助,请和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9-88751800,88751245,88751246。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2018年8月8日
五、其他事项1.需要办理英语免修免考的同学请于2018年7月1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办理申请手续。2.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按学生票优惠政策,购买到校单次单程火车票。具体优惠政策以铁道部规定为准。3.来校方式:①乘坐迎新班车,乘车地点在西安火车站(西安市新城区环城北路151号)西安石油大学迎新接待站。②乘坐公交,可在西安火车站乘坐46、706到二府庄站下车,或乘坐5路到东仪路站下车。③乘坐地铁,可在西安北站乘坐2号地铁到小寨站下车,转5路、教育专线到东仪路站下车。④乘坐出租车,在西安火车站出租车停靠广场(出站口正对面)内排队等车,路程约8公里,车费约30元
其他事项放弃入学机会不来报到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并将《录取通知书》、“退学申请书”(由新生本人签字并由家长签署意见,留联系电话),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回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将电子档案按生源地省级招生办规定退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联系方式招办电话:029-、、学院网址:www..cn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57号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招生办
其他事项新生放弃入学机会不来报到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并将《录取通知书》、“退学申请书”(新生本人手写,家长签署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回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审核后,将放弃入学新生的电子档案按生源地省级招生办规定退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请随时查看学校微信公众号,报到期间各类消息不断更新。联系方式招办电话:029-、、学院网址:www..c
5、交费方式:(1)、受理现金及银联卡(不含信用卡)(2)、直接向学院账户汇款交费户名: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电子城支行截止汇款日期:2018年8月27日,汇款时请备注姓名、录取专业。
党、团关系转接1、新生党、团员须自带组织关系相关材料来校报到。2、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所在地县(区)以上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党委”。在转接组织关系时,须携带加盖公章且已密封的本人入党档案,入学后以班为单位统一收集交学院党委。党组织关系须在入校后一个月内办理完转接手续,过后不再办理。3、团员须自带原中学团委转出的加盖公章密封团员档案和团员证,入学后以班为单位统
报到1、报到时间:8月30日--8月31日。2、报到时须持以下资料: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高考纸质档案和8张一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专业)。3、高考纸质档案提取,由新生个人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4、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注明姓名、考生号、录取专业、请假原因及本人和家长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请假期限
收费及交费方式1、学费:文法财经类17000元/人/年,理工类19000元/人/年;2、住宿费:八人间2300元/人/年,六人间3100元/人/年,学生可自愿选择住宿标准;3、代办费:1223元/人·学年,包含教材费、保险费、军装费、体检及防疫接种费;4、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联〔2008〕168号)及《陕西省质量技术
户籍关系1、根据西安市户籍新政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新生如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可在入学后统一在辅导员处登记办理。3、西安市十区(碑林、新城、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闫良、长安、临潼、高陵)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农业户口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郊县新生办理落户按第2条办理。
(2)、直接向学院账户汇款交费户名: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电子城支行截止汇款日期:2018年8月27日,汇款时请备注姓名、录取专业。
其他事项1、为明确学生在校期间的有关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学院有关规定,需由学院、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三方共同签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管理与自律责任书》(一式三份)。请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字后,在入学报到时交报到注册处。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每生随寄一份《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按要求落实有关事项,入学后交班级辅导员。3、新生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