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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春师范大学发放拟录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调档函领取方式

2018年长春师范大学关于发放拟录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调档函》的通知领取方式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6-26 02:32:05 提问时间:2018-09-20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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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2022年长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诚信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需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在职人员)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被录取的新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具体日期为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报名2022年长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硕师计划”推免生
1.我校接收吉林师范大学和北华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硕师计划”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我校接收“硕师计划”推免生管理办法和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的考生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美术学院130400美术学、135107美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和135108艺术设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报名点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办”,选择其他报名点无效。
3.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址:https://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初试2022年长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注:我校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的“581素描造型”、美术专业的“582素描半身像”和艺术设计专业的“583设计基础”科目考试于12月27日8:30—14:30在长春师范大学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考试科目:详见《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2022年长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2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为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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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领取调档函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档案调入我校,在领取通知书时需调档考生同时领取调档函(我校应届毕业本科生不用领取调档函)。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办理档案和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头为: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吉林建筑大学党委”;省内高校可直接转往单位为“吉林建筑大学党委”。团员转籍携带团员证,并在转出栏加盖所在学校团委公章,团员档案可携带或装入学生档案。档案接收单位:吉林建筑大学研究生学院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邮编: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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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领取时间2018年7月4日-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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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领取方式自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代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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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长春师范大学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书领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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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领取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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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长春师范大学发放拟录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于4月28日将外地考生录取通知书通过EMS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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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校于4月28日将外地考生录取通知书通过EMS寄出。考生如须修改邮寄地址,请于4月28日前将本人录取专业、姓名、新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收件人姓名等信息用电子邮件发送至changshiyzb@,否则将按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地址及电话进行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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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长春师范大学发放拟录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调档函长春市内考生自取《调档函》,其他城市考生如有便利条件亦可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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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春市内考生自取《调档函》,其他城市考生如有便利条件亦可自取。1.领取时间2018年4月26日—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2.领取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6室)3.领取方式自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代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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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长春师范大学发放拟录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调档函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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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431-86168862地址: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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