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调取档案1.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需按照复试时领取的《调档函》要求,调取人事档案到我校各拟录取院系(附:档案接收地址及接收人信息)。2.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调取人事档案到我校。注:请勿直接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

2.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调取人事档案到我校。注:请勿直接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由云南省内考入的,介绍信抬头填写“云南大学党委组织部”;由云南省外考入的,介绍信抬头填写“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组织关系去处”填写为“云南大学XX学院”(即考生拟录取学院)。

四、户口相关问题定向生、委培生以及户口在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的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昆明市五城区以内研究生除外),可按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转入我校。愿意转户口的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黑白或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其他户口相关问题可咨询:0871-65033862。特此说明。云南大学研招办2018年5月15日相关附件附件【云南大学2018硕士研究生档案接收信息汇总.pdf】

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维护我校《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数据通过后开始发放,预计时间为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我办将按照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一栏寄送《录取通知书》,原则上,通讯地址不得变更。但若因特殊原因,如应届毕业生已离校等,考生确实需变更寄送地址、联系方式的请于2018年5月31日上午9点前登录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维护”模块认真修改“通知书领取方式”、“通讯地址”以及“联系方式”。1.凡是通讯地址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的考生,以及通讯地址在外地但在系统内将通知书领取

4.2018级新生户口、档案以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等相关事宜可查看相关通知(点击查看)。

四、调转人事档案、签订定向协议书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请注意: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请持复试时领取的《调档函》,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将全部人事档案寄送到拟录取学院(地址见附件2)。我校接收人事档案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往届生为6月15日,应届硕士毕业生为8月15日。逾期将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研究生院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定向协议书将于近期寄发,具体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办理。

三、党(团)组织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全日制新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党(团)员材料一般随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由山东省外转入的党员,入学后将纸质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去向为“所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具体名称见附件3)”。由山东省内转入的党员,将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转至所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具体名称见附件3),学校党委不接收纸质版介绍信。团员入学时需携带团员证及相关材料,入学后交至所在学院(中心)团委,按校

二、户口迁移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新生入学选择不迁户口的,在校期间不得再迁。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不能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一经迁入学校,除毕业、肄业、结业、退学、转学等离校情况外,在校期间一律不能将户口迁出。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山东省内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薄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山东省外的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统一交到各院系,由学校统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地址:无论哪个校区统一填写为“青岛市市南区鱼山路5号”或“中国海洋大学”。户口迁

一、档案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新生须将本人档案于2018年8月18日前转入录取院系(见附件1)学习,不能学习的不予注册报到;保留硕士入学资格且需调档的考生,可在保留入学资格年限期满正式入学前调档,届时请考生及时与研招办联系调档事宜(入学报到时须出示录取通知书,请妥善保管)。咨询电话:0532-66782080未就业的非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校安排住宿(只安排一年),且须2018年8月18日前将档案转入我校。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考生可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考生住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