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全日制“3+2”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全日制“3+2”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57061;联系电话:(0546)、;网址:http://www..cn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全日制“3+2”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十条退学学费规定: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院代码:13386。
第五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基本情况: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国家特大型企业胜利石油管理局在优化整合原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优良办学资源的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学校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3年11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利油田管理局、东营
第九条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规定,按教育成本收费(包括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12000元/学年;住宿费600--10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