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86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分两个校区,石大校区(主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师专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1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八条 基本情况: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利石油管理局和东营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在具有24年办学历史的原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优良办学资源的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学校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学校位于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有着石油之城、生态之城美誉的山东省东营市,占地1563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72万元,建有东营市重点实验1个,其他各类科研、教学实验室160余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162个。图书馆藏书78余万册。拥有先进的数字校园平台、多媒体教学环境和校区全覆盖的无线网络,办学条件完备,生活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设油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基础科学学院、护理学院,现有29个本科专业和15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理、工、文、法、教育、管理、艺术、医学等8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本、专科生10620人。
学校建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爱岗敬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46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162人、讲师23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408人。学校还聘请了一批相关行业的技术骨干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学校注重办学,选派优秀教师赴澳大利亚、日本学习交流,与林肯大学农商学院、新西兰商学院、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澳大利亚科廷科技大学、伊迪斯科文大学等学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第九条 学校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江苏2015本科三批文科295--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江苏2015本科三批理科298--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江苏2015本科三批文科295--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江苏2015本科三批理科298--
第七条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基本情况: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国家特大型企业胜利石油管理局在优化整合原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优良办学资源的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学校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3年11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利油田管理局、东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根据山东省省政府《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2000]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勤工助学是指本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用于补充和改善学习、生活条件,帮助自己顺利完成学业的行为。第三条学校支持学生有组织的开展合法、正当的勤工助学活动,依法保护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8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8号)文件要求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原则。第三条山东胜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纪检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十二条招生计划:依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布。第十三条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依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第五条学校代码:13386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