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生荣誉称号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2.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1)新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类别标准(元/年)奖励条件博士研究生15000具备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类别等级标准(元/年)比例(%)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800020二等奖1500030三等奖1000050
(一)研究生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2.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1)新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类别标准(元/年)奖励条件博士研究生15000具备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4个月计发。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120小时;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年12个月计发,辅导
2.学校助学金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按照基本学制年限,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1.校验如下材料:(1)录取通知书(2)本人身份证(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其他事项说明1、随录取通知书寄上了工行的浙工大联名卡,还可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各类补贴、奖学金的发放,请同学们及时到附近网点办理开通手续,学生可将部分生活费提前存入卡中,减少现金携带量,校园内装有多台ATM机方便存取。2、为简化报到手续,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特别提示:除学校提供的交费方式和账号外,请学生务必不要将款项汇入其他任何账号。3、大学生医保说明(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杭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的有关说明)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17]64号)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杭政办[2017]6号),在杭高等院校
五、注意事项新生开学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中心请假,并提交请假事由证明,2周内未请假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注意事项:(1)新生入学原则上不予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视同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必须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后方可入学,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学校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学费缓缴申请,再到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学费缓缴申请程序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住宿费不予缓缴。(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规范:浙江省外生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体去向应写“浙江财经大学
3.注意事项:(1)新生入学原则上不予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视同放弃入学资格。(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规范:浙江省外生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体去向应写“浙江财经大学XX学院”,本省党员组织关系统一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上进行填写,具体去向应写“中共浙江财经大学XX学院委员会”。(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录取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若有差错,须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