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贷款补助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与就学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可于入学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同等情况下生源地贷款额度可能会高一些),就学地贷款以及困难补助于入学后统一申请办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有意申请就学地贷款、困难补助的新生,需提前准备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其中,《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由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需由县级及以上民政局盖章、《借款人家长意见书》需由家长本人亲笔签名,村委会证明本人签字及盖章。
五、缴纳方式1.浙江省内研究生可于8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就近在本省建设银行的任何一家储蓄网点免费办理缴费手续,在办理缴费手续时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08102”,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本人的学号,凭证填写范本详见附1。2.浙江省外研究生可于8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就近到当地建设银行对公营业点(分理处或支行以上)办理个人电汇缴费手续,将学费汇入学校的指定帐户内(账号:),汇款人全称和账号必须为本人的姓名和本人身份证号码,凭证填写范本详见附2。3.新银通的银校通网上缴费网站(适用省内、省外学生所有缴费,该方式无手续费、支持任何银联卡):登录银校通
十二、资讯平台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发布相关通知。新生可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或“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平台了解相关资讯,具体地址如下:1.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com2.研工部网站:http://ygw..com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二○一八年六月附1:浙江省内研究生缴费凭证银校通缴款凭证(样本以当地实际为准)年月日流水号:单位编号:08102单位名称:浙江财经大学客户编号:学号客户姓名:学生本人姓名年级:2018级研究生班级:专业名称缴款金额:
2.上交如下材料:(1)银行缴费凭证或学校财务处缴费凭证(2)户口迁移证(自愿迁移)(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需提交)(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6)《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学校设有“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新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应聘“三助一辅”岗位。岗位津贴根据助教18元/课时、助管18元/小时、助研500元/月、兼职辅导员600元/月的标准,按照实际工作量计发。符合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八、资格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三)其他事项说明1、随录取通知书寄上了工行的浙工大联名卡,还可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各类补贴、奖学金的发放,请同学们及时到附近网点办理开通手续,学生可将部分生活费提前存入卡中,减少现金携带量,校园内装有多台ATM机方便存取。2、为简化报到手续,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特别提示:除学校提供的交费方式和账号外,请学生务必不要将款项汇入其他任何账号。3、大学生医保说明(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杭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的有关说明)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17]64号)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杭政办[2017]6号),在杭高等院校
3.注意事项:(1)新生入学原则上不予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视同放弃入学资格。(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规范:浙江省外生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体去向应写“浙江财经大学XX学院”,本省党员组织关系统一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上进行填写,具体去向应写“中共浙江财经大学XX学院委员会”。(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录取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若有差错,须发
五、注意事项新生开学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中心请假,并提交请假事由证明,2周内未请假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注意事项:(1)新生入学原则上不予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视同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必须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后方可入学,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学校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学费缓缴申请,再到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学费缓缴申请程序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住宿费不予缓缴。(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规范:浙江省外生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体去向应写“浙江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