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工作组织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笔试与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二、复试组织管理:实行学院统一领导,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工作。

二、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组长:高从堦、孙毅副组长:孙培龙、张国亮成员:范铮、高从堦、刘琦、孟祥河、孙培龙、孙毅、张国亮秘书:林龙纪律监督:刘书来答案来源于: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1、复试的组织管理(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复试的重要性,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2)复试时须向考生介绍复试导师组成员。复试导师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录音、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要妥善保存。(3)为了方便考生调剂,各学院原则上应于4月3日前完成对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4)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院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2、学院分类型成立复试小组。(1)成立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复试专家组,由1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含负责英语测试教师4名),负责实施对考生的面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对本小组的复试工作负责。(2)成立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专业复试专家组,由2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含负责英

一、组织管理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刘东红副组长:费兰兰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晓燕、王俊、王剑平、冯凤琴、何勇、朱松明、罗自生、徐惠荣申诉联系人:冯水娟联系电话:0571-、以一级学科(农业工程学科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为单位分别组成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系)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二、复试组织管理复试工作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浙海大研[2017]4号)、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2.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相关学院积极做好协同配合工作。3.各学院研究制定适合本学院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实施细则,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方法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

二、复试组织管理复试工作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浙海大研[2019]6号)、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2.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相关学院积极做好协同配合工作。3.各学院研究制定适合本学院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实施细则,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方法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

二、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组长:高从堦、孙毅副组长:孙培龙、张国亮成员:范铮、高从堦、刘琦、孟祥河、孙培龙、孙毅、张国亮秘书:林龙纪律监督:陈国波

二、复试组织管理复试工作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浙海大研[2018]4号)、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2.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相关学院积极做好协同配合工作。3.各学院研究制定适合本学院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实施细则,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方法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