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档案:被录取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院。
3、缓期报到: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户口: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院录取的新生户口由新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迁入:同意转入学院的,报到时请携带户口迁移证至学院,新生户口性质原是农业户口的将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愿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新生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浙江省考生携带户口薄复印件),并于报到时带至学院。
2019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新生入学规定
2020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新生入学规定
17.新生入学后调整专业规定?学校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专业稳定,原则上控制专业调整。如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调整专业的,一般要经过一个学期学习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视学生的实际情形,根据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转入分院的教学资源及要求等状况,由学校统一审批。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规定1资格审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档案被录取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院3缓期报到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4新生户口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院录取的新生户口由新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迁入同意转入学院的报到时请携带户口迁移证至学院新生户口性质原是农业户口的将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愿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新生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浙江省
第三十五条新生入学规定1、资格审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档案:被录取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院。3、缓期报到: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4、新生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