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根据书面评审确定各招生专业入围综合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每一名考生只能入围一个测试专业。
(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文学和语言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入围其填报的第一专业综合测试名单,不占通过书面评审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的人数比例。
(2)其余考生根据其填报专业的先后顺序,按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综合测试专业,各专业综合测试人数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
分,D等计1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方法:A
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满分为100分;后一名学业水平
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考成绩A等科目数、B等科目数确定,若再相同则一并入围综合测试名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数5
倍,所有考生直接入围综合测试名单。
(3)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下同。

1.书面评审主要依据是什么?招生办回答:您好。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作为考生的书面评审成绩,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对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二)中的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

1.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各招生大类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折算标准等计10分等计7分等计4分等不计分满分为100分后一名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综合测试名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该大类招生计划总数5倍所有考生直接入围该大类综合测试名单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语言文学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入围其填报的大类测试不占通过书面评审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2022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书面评审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各招生大类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计1分(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满分为100分;后一名学业水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各招生大类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以5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计1分(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满分为100分;后一名学业水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根据书面评审确定各招生专业入围综合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每一名考生只能入围一个测试专业。(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文学和语言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入围其填报的第一专业综合测试名单,不占通过书面评审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的人数比例。(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各招生专业综合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文学和语言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其填报的第一专业综合测试名单。(2)其余考生按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A等计10分、等计5分,C等不计分,满分按1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书面复审,根据书面评审确定各招生专业入围综合测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每一名考生只能入围一个测试专业。(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创新类、学科竞赛类、文学和语言特长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等相关专项特长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直接入围其填报的第一专业综合测试名单,不占通过书面评审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的人数比例。(

2.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高中阶段综合表现情况,按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名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测试。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