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5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3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推免生可参评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项目用于奖励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7.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8.“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9.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0.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联系方式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传真:027-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cn邮箱:yjszsb@.cn微博:http:///znufeyzb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办公室电话:027-3.校纪委电话:027-,邮箱:jcc@.cn。

参考书目笔试参考书目:020203财政学1030财政学1、《财政学原理》,刘京焕、陈志勇、李景友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2、《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庞凤喜等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年1月第5版。★0202Z2税收学1031税收学1、《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庞凤喜等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年1月第5版。2、《财政学原理》,刘京焕、陈志勇、李景友主编,

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cn邮箱:yjszsb@.cn微博:http:///znufeyzb

学费及奖助体系1.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等专业的学费见相应学院(中心)公告。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费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详见学校财务部的收费公示(链接:http://cwc..cn/3074/list.htm)。(二)奖助体系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

学费及奖助体系1.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

10.关于本校推免生及夏令营优秀营员接收工作的说明凡申报我院相同专业的本院推免生及夏令营优秀营员均需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因已进行过面试,此两类申报学生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应于9月28日24:00前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将于9月29日11:30前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学生于9月30日11:30前在系统中点确认复试。学院将根据系统中确认

学费及奖助体系1.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