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取自取录取通知书的拟录取考生无需填写邮寄地址等信息,考生在完事档案或定向就业协议等相关手续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至我校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不允许代领)。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研究生处网站。联系电话:0371-85960212
(二)团组织关系必须附当地团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并写明转往单位为“广东财经大学团委”(或在团员证上直接加盖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章)。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开学后由所在学院党委、团委统一办理。
2、2018年昆明医科大学拟录取考生调档函自取名单.pdf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5月17日nofile
人事档案寄送和接收(定向考生档案不接收)我校研究生档案接收地址及收件人信息为:调档接收单位: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处)地址:广东省海珠区仑头路21号邮编:510320档案收件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20-因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时间较晚,各位应届生可先将档案接收信息报送给所在学校,先行办理相关手续。请于7月底前通过机要方式将档案寄达我校,不建议通过EMS方式寄送档案(如丢失考生
党、团组织关系转移非定向类别研究生,为中共党员或28岁以下共青团员的考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来我校。定向类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不用转来我校,仍在原单位。(一)省外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必须附当地省(市)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省内新生的党组织关系必须附原毕业院校或当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财经大学
一、长春市内考生自取《调档函》,其他城市考生如有便利条件亦可自取。1.领取时间2018年4月26日—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2.领取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6室)3.领取方式自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代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自取所有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凭新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需现场刷验身份证)自取。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2.领取时间:6月8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手写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注明身份证号、录取学院、专业)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概不受理。(二)邮寄1.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自取工作结束后以特快专递(EMS)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以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自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凭新生本人有效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自取。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2.领取时间:2018年7月13日(周五)上午8:30-11:30。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手写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注明身份证号、录取学院、专业)和身份证正反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概不受理。(二)邮寄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自取工作结束后通过特快专递(EMS)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2.邮寄安排:未自取的《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将于自取时间结束后,通过特快专递(EMS)寄往拟录取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一般5天内寄达,邮寄单号见附件。特此通知研究生院2018年6月附件:待更新
1.自取安排: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领取本人的《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若代他人领取,代取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自取时间:6月7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