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复试资格审查按教育部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研招办负责(地点:厚德楼1012室,电话:023-62769448),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3.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1)-(3))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1)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3)学

五、招生复试信息公开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栏目”和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网站上公布。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栏目”和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网站上公布。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3.复试体检在复试阶段,学校拟对会计硕士(MPAcc)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五、体检须知考生于4月14日(星期六)上午7:00-9:00凭复试缴费手续到重庆工商大学校医院(北区17栋原长像厂办公楼)进行体检(须空腹)。体检时,请自备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现场交纳体检费。

六、复试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加复试考生应交纳复试费150元/每人,同等学力考生加收每门笔试科目考试费50元整,两门共计100元,费用报到时在学校财务处交纳;体检费交纳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完善缴费手续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线初试成绩总分≥214分,英语单科成绩≥42分,综合≥84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五)关于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会计硕士按照1:1.5确定进入复试考试名单。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复试名单根据招生指标、复试线以及复试比例,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单科成绩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栏目、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网站上公示。

1.联系电话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023-62760125研招办023-62769448、023-62769491保卫处023-62769110纪检监察处023-62769741

2.后勤协助复试期间,食宿自理。校区就近有翠林宾馆、学豪酒店方便食宿,需要者请自行联系。翠林宾馆023-62768888、023-62656880学豪酒店023-88065888、023-88361111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七、其他1.联系电话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023-62760125研招办023-62769448、023-62769491保卫处023-62769110纪检监察处023-.后勤协助复试期间,食宿自理。校区就近有翠林宾馆、学豪酒店方便食宿,需要者请自行联系。翠林宾馆023-62768888、023-62656880学豪酒店023-88065888、023-88361111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