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始创于1952 年;于2002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1. 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
2.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国标代码:11799
4.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5.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
6. 办学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
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 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 号;邮政编码:400020新生入学报到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
7. 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学校有70 余个本科专业,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 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国家战略人才培养项目。
学校占地面积2503 亩,总建筑面积1031230.13 平方米,各种基础设施
完备,教学及科研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纸质图书272.67 万册,电子图书
和电子期刊321.0242万册,中外文期刊2550余种。
学校有教职工近2100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
教师7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近1100人。
第三条颁发证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有教育部2006 年核准的2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 号文件):由学校和美国、法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多所著名公立大学合作成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 MOE50USA02DNR20000002O);以及由学校和波兰华沙人文社科大学合作成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六条2018 年学校面向全国31 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并据事业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招生计划。
第七条2018 年我校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
类、社会学类等5 个大类面向全国招生。经济与贸易类包括贸易经济、国
际经济与贸易等2 个专业;财政学类包括财政学、税收学等2 个专业;化
工与制药类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2 个专业;机械类包括机械
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3 个专业;社会学类包
括社会学、社会工作等2个专业。
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70 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九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
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条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在读期间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授课;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办学地址: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新生入学报到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

第七条2018年我校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类、社会学类等5个大类面向全国招生。经济与贸易类包括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等2个专业;财政学类包括财政学、税收学等2个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2个专业;机械类包括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3个专业;社会学类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等2个专业。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学校联系方式邮政编码:400067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办电话:023--(传真)监督电话:023-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acgozs..cn

第九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始创于1952年;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2.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3.国标代码:11799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5.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6.办学地址: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

第二十四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中外合作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为18000元,中外合作普通类专业每年学费为16000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的收取、结算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普通本科;教育部院校国标代码:10643。学校批准成立时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交通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创办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双福校区两个教学区。1.学校全称:重庆交通大学(ChongqingJiaotongUniversity)2.国标代码:10618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4.办学性质:公办5.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始创于1952年;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2.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3.国标代码:11799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