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两类。“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大道1785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2011年3月,地处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黔江,坐落在黔江职教园区,占地面积506亩,校内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90余个。学院建有标准化田径运动场、标准化羽毛球馆、篮球场。校园鸟语花香、风景如画,被网友誉为:重庆市美丽的校园之一。
学院现有会计学院、金融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应用工程学院、人文科学学院、国维创新学院等教学单位。开办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行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18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形成了一经济贸易类专业为龙头,以工程、机电为两翼的多学科综合发展的专业群体系。
第九条 办学成果: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点鉴定基地
★普通话等级测试定点培训基地
★重庆外贸职业认证(单证、跟单)培训考试点
★重庆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点
★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一)普高类高职专科招生:面向普通文理科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十一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高职专科招生:面向普通文理科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二)中职类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十七条免试条件:(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招生部门: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招生电话:023-、学校网址:http://www.学校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大道1785号邮政编码:409000

第八条学校简介: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2011年3月,地处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黔江,坐落在黔江职教园区,占地面积506亩,校内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90余个。学院建有标准化田径运动场、标准化羽毛球馆、篮球场。校园鸟语花香、风景如画,被网友誉为:重庆市美丽的校园之学院现有会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