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高职专科”和“对口高职”类。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学院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教育部门、建设部门联合批准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重庆市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首批创新创业“双百”示范建设单位,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64年,2004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迄今已有50余年职业教育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重庆永川区,占地近936亩,设有水利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与电子信息工程系和基础教学部五系一部,招生专业42个,面向全国25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学院教职工526人,其中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00人。专任教师253人,教授、副教授教师111人;具有博士学位30名,硕士学位178人,双师素质教师155人。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5年97.19%、2016年97.65%、2017年98.16%。
第九条 办学成果:
★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
★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
★重庆市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重庆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
★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
第十条 招生性质及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一)专业咨询联系方式:水利类专业咨询:熊老师:023-电气、机电、电子类专业咨询:徐老师:023-建筑类专业咨询:黄老师:023-市政类专业咨询:赵老师:023-
第二十二条入学新生于2018年9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填报方式、时间及要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7日9:00-4月8日18:00。考生凭2018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密码请妥善保管)登录http://www.(重庆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http://www..cn(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第十一条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第十二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
第十七条考试办法:(一)普高类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分值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文化素质测试语文150分2018年3月17日至18日(详见准考证)区县考点(详见准考证)数学(文/理)150分英语150分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150分(二)中职类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
第九条办学成果:★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重庆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
第十条招生性质及待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服务:招生部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招生电话:023-、023-(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ddzs.电子邮件:zhaojb@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邮政编码:462160
第十二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二)中职类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