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未报到者,按照教育部规定,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5.入学复查: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学籍,退回生源地。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新生入学及复查一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经我校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二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答案来源于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贵州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及复查一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二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答案来源于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陕西省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及复查一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二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答案来源于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广西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及复查一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二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答案来源于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福建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及复查一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二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答案来源于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宁夏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入学资格复查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入学及复查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未报到者,按照教育部规定,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