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我校拟于3月20—4月10日进行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确定。

五、信息公开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招生单位在复试、调剂、录取阶段,须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后总成绩等信息)。同时公布本单位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研招办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招生单位在复试、调剂、录取阶段,须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

2.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外校考生在校外体检专用)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2017年9月26日

六、体检申请者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高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1、2)(申请者可以提前在当地医院完成体检,随申请材料寄送)。拟录取的学生迟须于10月17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外校考生在校外体检专用)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9月21日

六、体检1、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北校区体检地点:中山大学北校区门诊部;2、自行体检的考生亦可持中山大学体检表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但须于10月16日前将体检表寄回我院。

六、体检申请者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高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1、2)(申请者可以提前在当地医院完成体检,随申请材料寄送)。拟录取的学生迟须于10月10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及体检(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在中山大学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四)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

4.复试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下载上线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