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书领取1、所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7月9日-7月11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入学通知书、调档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如需代领,代领人需携带带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领取地点:11号主楼0415房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如果是外地考生不能来校领取的,我校负责邮寄入学通知书和调档函,请需要邮寄的同学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理邮寄事宜。联系电话:0351-39221653、新生相关报到其他事宜参看《中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附件1)。
二、通知书领取须知(一)需携带证件:考生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他人代领则需携带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件。(二)领取时间、地点领取时间:7月4日至7月2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领取地点:建大北院教学主楼一楼128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2202244)。
二、领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及需要提交的材料:1、所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填《中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附件2),本表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务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表。于领取通知书之前上交。2、领取通知书须登记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用于博士生在校期间学校批扣学杂费以及奖助学金的发放事宜,请考生予以配合。3、不需要调档的考生,请与我校及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定向协议书》(附件3)一式三份,由考生自行下载,本人与定向单位签订后在领取通知书时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需要将档案调到我校的考生,领取调档函后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调档事宜
三、邮寄录取通知书安排我办拟定于7月初通过顺丰快递,对未领取的、符合发放条件的考生,统一按考生登记的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进行邮寄,接收地址填写为中央民族大学的不予邮寄。如未能按时领取或提供有效地址,将按博士报考时的通信地址邮寄。
4、今年农行卡将不同通知书一同发放,新生报到时在学院领取。大家领到新农行卡后,请于9月10日之前尽快到农行网点办理激活及更改密码手续,并将应缴学费+住宿费+10元,足额存入银行卡中。学校将委托农业银行代为扣缴。若所存金额低于应缴金额,银行将不予扣款,扣款不成功,学校将视同未按时缴纳学费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6月7日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自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凭新生本人有效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自取。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2.领取时间:2018年7月13日(周五)上午8:30-11:30。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手写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注明身份证号、录取学院、专业)和身份证正反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概不受理。(二)邮寄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自取工作结束后通过特快专递(EMS)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查收。
四、博士录取通知书内含:录取通知书、个别考生的协议书
二、领取录取通知书安排时间:6月27日-6月28日9:00-11:30,14:30-17:00地点: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316室)携带证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领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邮寄录取通知书安排我办拟定于7月初通过邮政快递(EMS),对未领取的、符合发放条件的考生,统一按考生在“中央民族大学招生考务管理平台”上登记的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进行邮寄,接收地址填写为中央民族大学的不予邮寄。未在我校招生考务管理平台进行通知书邮寄地址维护的考生请在上面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我办领取。
二、领取录取通知书安排时间:6月26日14:00-17:006月27日-6月29日9:00-11:30,14:30-17:00地点: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316室)携带证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领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通知书先进行领取,在“中央民族大学招生考务管理平台”上登记为邮寄的考生也可前来领取,领取工作结束后,我办将于7月初再进行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