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学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央民族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相应的学位。

五、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三)报考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并在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澳门:澳

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七、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两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2.报考点、报名方式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见下文)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3.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的网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

(二)初试地点、时间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2、初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进行。

二、学习方式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九、其他1、研究生在学期间学费标准与大陆考生相同,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按学年交纳。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按学年交纳。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见下表: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费标准(元/生学年)学制法律(非法学)年法律(法学)年工商管理(全日制)(2年)2年工商管理(非全日制)(2.5年)2.5年公共管理(全日制)(2年)2年公共管理(非全日制)(2.5年)2.5年社会工作年文物与博物馆年教育管理(非全日制).5年学科教学(语文)年学科教学(音乐)年音乐年学科教学(英语)年美术年舞蹈年学科教学(数学)年学科教学(物理)年汉语国际教育

三、报名(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2.报考点、报名方式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见下文)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3.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的网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