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对上海市、浙江省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排队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按省级招办排序原则执行录取。

第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中,对考生进档后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办法。

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中,对考生进档后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办法。

4、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当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按要求实行考生网上动态排名精确填报的办法,学校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以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注:招生章程后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内容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按《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院校代码: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校代码(内蒙古):E89录取批次:汉授艺术各专业(专业代号01-07)在本科提前志愿录取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照专业课×60%+高考文化课×4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比例:1:1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大本页数

四是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40%排名。 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所有体育类考生提供在所报院校中按文化课成绩的排名和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的排名,以及第一专业的填报人数。

⑵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江苏省录取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严格按照分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其他省份招生专业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对于相同分数的考生,文科生按照语文成绩、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理科生按照数学成绩、综合成绩

(5)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划分专业。

第二十条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上海市、浙江省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排队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按省级招办排序原则执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