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合格成绩:120分
考生一志愿专业笔、面试均须达到合格成绩,城市户籍考生总分不低于210分,农村户籍考生总分不低于200分,方具备拟录取资格。
5.各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98分(其中面试、笔试成绩90分,素质特长项8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全程实施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全程实施监督。
(5)报考首饰设计与工艺(艺术类)、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者,加20分计入总成绩。以上奖励加分政策同类别不累加,不同类别可以累加。每名考生高只可享受20分的加分。申请免试和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我校严格审核后确定免试资格和加分成绩。
(2)非艺术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折算总成绩、统一命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项合成。统一命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包含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艺术类专业: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素描与专项面试成绩之和×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折算总成绩两项合成。素描成绩满分70分,专项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闭卷笔试2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合格分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会计加试科目为财务会计、审计时间2019年3月30日下午12:30—15:30,地点:经管楼705
3.专业课笔试低于9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外语测试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同等学力加试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
(2)免笔试条件: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满分的90%计算(笔试总分150分,折算分为135分)①会考BBC(语数外)及以上②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③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④区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⑤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⑥退役士兵;以上免试或免笔试条件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高一项。
(2)免笔试条件: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满分的90%计算(笔试总分150分,折算分为135分)。①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其中一科达B级或以上,其它两科达C级,可免笔试。②获得高中阶段区级及以上文体类、科技类、竞技类获奖证书或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笔试。以上免试或免笔试条件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高一项。
(2)免笔试条件: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满分的90%计算(笔试总分150分,折算分为135分)。①高中毕业生的各科会考成绩中任意一科达到B,两科达到C,可免笔试。②获得高中阶段区级及以上文体类、科技类、竞技类获奖证书或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笔试。以上免试或免笔试条件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高一项。
(2)免笔试条件:(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满分的90%计算,笔试总分150分,折算分为135分)①会考BBC(语数外)及以上②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③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④区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⑤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⑥退役士兵;以上免试或免笔试条件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高一项。
2、分数线:笔试合格成绩:90分面试合格成绩:120分考生一志愿专业笔、面试均须达到合格成绩,城市户籍考生总分不低于210分,农村户籍考生总分不低于200分,方具备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