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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青海省单独总则

2019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青海省单独招生章程总则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6-15 04:27:24 解决时间:2019-01-09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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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 学校国标代码:14139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09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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