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

(3)对参加省级技能竞赛获一等奖的考生,可免试录取;对获三等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娄底职院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单招计划数学费标准(元/年)护理学院护理助产605460医药技术学院药学405460医学检验技术405460中医康复技术405460会计学院会计503850财务管理203500金融管理203500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303500市场营销3035

(2)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可免“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我院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学院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本院招生网公示。

3.成绩核算:总分600分,其中省级统考的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我院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考生总成绩=省级统考文化素质测试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分

(四)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2.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近三年参加安徽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球类、田径和健美操类比赛获奖的,可申请免试录取,说明:申请免试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我院志愿,并于2016年3月26日(含)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体育比赛的还须提供秩序册和成绩册)、免试录取申报表(申报表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免试申报手续,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

5.文体活动中个人赛获市级大赛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的考生,综合测评成绩加3分。

(五)荣获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6.获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生,综合测评成绩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