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中职阶段获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者,可加20分。

(6)在中职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6)在中职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6)在中职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中职生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由我院实施,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统一组织考核,主要是针对考生所报第一专业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3.获市级文体特长生一次性奖励300元,省级文体特长生奖励500元。微信活动:我校区公众号“武汉应用科技学校江南校区”改版完成,关注微信参与活动:微信活动:我校区公众号“武汉应用科技学校江南校区”改版完成,关注微信参与活动:

(6)在中职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6)在中职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6.获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生,综合测评成绩加3分。

5.文体活动中个人赛获市级大赛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的考生,综合测评成绩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