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2.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份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于9月份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1、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请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博士生请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报考硕士生请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博士生请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3、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
(五)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上述第1-4条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