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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滁州学院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滁州学院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章程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6-04 04:32:20 解决时间:2019-07-1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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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安徽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7-1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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