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2.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4月5日前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院招生处审核,4月6日公示免试名单。

(二)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1.免试对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向高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2.免试录取程序。本人向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进行考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高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经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

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5、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5至20日向我院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院负责资格审查并完成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执行3退役军人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军人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答案来源于20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免试和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相关文件执行。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免试和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相关文件执行。

一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四)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办法1.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2.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4月5日前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院招生处审核,4月6日公示免试名单。

(五)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办法 1、对象: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于3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院招生处审核,4月2日公示免试名单。

(四)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办法1.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2.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4月5日前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院招生处审核,4月6日公示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