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日程安排及信息发布1、2019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在规定日期内,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可以视情况安排再次复试。2、各招生单位应根据学校2019年接收推免生公告及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各学科专业的具体复试日程安排。3、各招生单位于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包括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日程安排等)通知考生本人,同时公布在本招生单位网站,供考生查阅。
1、复试工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各招生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研究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将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与录取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及时给予纠正。
5、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要有书面记录。三、复试工作程序1.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推免生参加复试研究生处将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推免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反馈至各招生单位。各招生单位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结合专业的具体要求,对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人填报的内容进行初审,通知具有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复试比例由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的具体情况自主设定。2、推免生申请材料审核及评价各招生单位须审核推免生提交的以下书面材料:1)查验政审表(须加盖政审单
二、接收专业东莞理工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以及各专业联系方式等请参阅《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校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当年总招生人数的50%。
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4.申请人须在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三、奖助政策1.东莞理工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努力为录取研究生创造好的学习条件,鼓励学生专心学业。主要奖(助)学金如下表所示。奖助类别比例金额(元/年)备注国家奖学金约3%20000标准学制内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助学金100%6000标准学制内,不违反相关规定的研究生可享受,分10个月发放学校助学金100%5000标准学制内,不违反相关规定的研究生可享受,分10个月发放新生奖学金特等奖60000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两年发放一等奖40000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以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两年发放二等
五、其他事项1.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2.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本科阶段后一学年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4)政审不合格。(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有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代码:11819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1.东莞理工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努力为录取研究生创造好的学习条件,鼓励学生专心学业。主要奖(助)学金如下表所示。奖助类别比例金额(元/年)备注国家奖学金约3%20000标准学制内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助学金100%6000标准学制内,不违反相关规定的研究生可享受,分10个月发放学校助学金100%5000标准学制内,不违反相关规定的研究生可享受,分10个月发放新生奖学金特等奖60000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两年发放一等奖40000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以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两年发放二等奖20000
四、接收和选拔程序1.9月22日起,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2.9月28日-10月20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拟申请东莞理工学院推免生的同学可于系统期间登录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3.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各学院将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4.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他复试时需携带的申请材料,按照学院